2003年成立并招生的法学系旨在培养应用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它要求学生通过四年的学习,具有良好的法学思维,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我国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担纲精神,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法学动态,能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法律问题,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使学生成为既能从事立法工作和司法实务,又能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法律人才。毕业生可在政法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从事审判、检察、律师、法律顾问、司法行政管理和其他法律工作。
该系在继承并发扬中国传统教学方式,系统讲授法学专业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国外法学院的案例教学模式,通过大量案例,增强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培养学生的论辩能力。同时将社会实践贯穿于四年的教学工作中,支持学生成立法学社、法律救助社等社团,鼓励学生举办义务法律咨询、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
在课程设置上,该系按照教育部的法学学科14门核心课程进行教学,主要开设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经济法学等科目,不再有专业划分。另外开设有金融法学、律师实务、司法鉴定学等实用性很强的专业课程。发挥西亚斯学院中美合作办学的优势,该系强化英语教学,开设英美合同法、英美侵权法、英美商业法等课程,采用原版教材,用英语授课,使毕业生能够熟练地运用英语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法学系成立伊始,就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定期邀请国内外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来院讲学,邀请法律实务部门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同师生交流。同美国、日本等国的有关法律院系已达成初步意向:制定短期留学计划,互派短期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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