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建通知
关于开展实习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习教学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实习教学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实习教学质量,根据《郑州西亚斯学院实习实训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教〔2022〕65号),现决定开展本学期实习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展的各类实习。

请各学院于5月8日前报送实习教学统计表(附件1)纸质(签字盖章)、电子版。

二、评价方式

实习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30%)、学院自评(30%)和学校评价(40%)三部分组成。

第一阶段:学院自评和学生评价(5月6日至5月26日)

(一)学生评价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由各学院通知本学期参与实习活动的学生于5月6日9:00至5月26日21:00任意时段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评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2。

(二)学院自评以《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附件3)为依据,对各观测点进行客观评价,计算自评得分,并于5月29日前报送学院实习教学自评结果统计表(附件4)、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报送材料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实习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文档资料、照片及影像资料请各学院分类整理,存档备查。

第二阶段:学校评价(暂定6月3日至6月14日)

学校组成检查组,通过学生座谈、查阅材料等全面了解实习教学开展情况,填写《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计算学校评价总分,并按30%的比例随机抽取班级实习材料、学生调查问卷等进行抽样检查。

三、结果反馈

实习教学质量评价结束后,学校将根据学生评价分值(30%)、学院自评分值(30%)和学校评价分值(40%)计算各学院实习教学环节的综合评价总分(S),并确定综合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秀(S≥90分)、良好(90分>S≥75分)、中等(75分>S≥60分)、差(S<60分)。

各学院应结合公布的实习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聚焦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便进一步提升实习教学质量。


联系人:黄旭阳    联系电话:62481712(内线6712)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统计表

2.实习教学评价操作说明

     3.实习教学质量评价表

     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习教学自评结果统计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