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务报账系统升级后注意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财务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方便教职工报账及今后查询会计凭证,逐步实现会计凭证电子影像化,近期财务资产处联合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完成了财务报账审批系统升级,在现有校园网内微机端财务报账审批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手机移动端财务报账(附件1)、手机移动端财务审批(附件2)和校园网内微机端会计电子档案查询功能。现就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手机移动端财务报账与财务审批
(一)教职工可以在任何地方使用手机登录“i西亚斯门户”进行网上财务报账与财务审批。
(二)财务报账系统升级后增加了“发票管理”模块,教职工报账时须先对票据进行验证,否则不予受理报销。其中:
1、增值税电子发票,直接从网上下载(发票格式一般为PDF或OFD),并导入“发票管理”进行验证。
2、纸质发票,含增值税发票、财政专项收据、火车(轮船)客票、大巴(出租车)客票、民航客运行程单、定额发票等,须完整拍照成jpg格式上传“发票管理”进行验证(须逐一拍照,不得有任何遮挡,禁止层叠,票据照片应裁剪整洁即仅保留完整的票据图像)。
3、填写网上报账单,并将报账相关附件全部上传。其中:
⑴所有票据须从“发票管理”中提取上传。
⑵需提交的其他附件须逐页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主要包括业务合同、会议通知、上级文件、领导批示、项目(设备)验收文件、入库单等。
4、提交网上审批。“i西亚斯门户”消息中心将提示审批结果和财务结算结果。
二、校园网内微机端财务报账与财务审批
(一)教职员工在学校登录OA或“i西亚斯门户”进行线上财务报账与财务审批,其票据及附件要求同手机移动端财务报账与财务审批。
(二)教职员工在校园网内微机端财务报账时,须在选择“支付方式”界面对本次报账使用的票据进行绑定,完成票据查重检验。
(三)教职员工可以通过申请VPN在校园外任何地方实现微机端财务报账与财务审批。VPN的申请与使用可咨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三、会计电子档案查询
(一)为保证票据和附件上传质量,做好会计凭证电子化基础工作,财务人员应严格审核线上财务报账票据与附件,对上传不规范的票据与附件将给予退回。
(二)实现报销凭证全面电子化后,依然需要教职工将相关报账票据及报账附件粘贴整齐(按现行要求),随财务报账申请单和财务审批单一并送财务资产处核销存档。
(三)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查询会计档案时,可向财务资产处提交《财务资产处工作联络函》(附件3),由财务人员授权后即可线上查询相关会计凭证、发票和其他附件。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四个月,2024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如教职员工在本系统使用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咨询财务资产处。
操作系统问题:李老师(内线:5846)
财务报账问题:宋老师(内线:5132)
杨老师(内线:5864)
此外,财务资产处每月15-25日将组织专人前往各专业学院辅导财务报账事宜,同时处理系统运行问题。
特此通知。
财务资产处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