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精神,我校申请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的授权审核申请工作将于2021年4月进行。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河南省学位办有关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文件规定,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进一步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扎实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强化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教学和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准确把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指标体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
加大办学投入,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高,使办学条件达标,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得到保证;
突出服务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
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确保学校顺利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的审核工作。
三、审核范围及重点
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包括办学指导思想、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等7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审核评建总评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时,审核通过。
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包括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论文)等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其中,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配备、专业图书资料、课程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实验教学、选题为核心指标)。审核评建总评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得分≥28分时,审核通过。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审核评建工作的统一领导,扎实、优质、高效地完成审核评建工作,学校成立审核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马建生 王甲林
常务副组长:赵予新
副组长:李华峰 许圣道 吴 华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资产处、人力资源处、教务科研处、学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监察审计处、组织统战部、宣传部、后勤基建处、相关专业学院
主要职责:
1.分析研究审核评建政策,确定审核评建工作思路,制定审核评建工作方针、政策及方案,部署、协调、督查全校审核评建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决定审核评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条件保障;
3.审定学校审核评建工作方案、阶段任务、自评报告和基本数据报告等相关材料。
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建工作办公室、评建专项工作组、评建工作宣传组、评建工作督查组。
(一)评建工作办公室
主任:朱 琳
常务副主任:曲小改
成员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务科研处、学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审核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负责评建日常工作;
2.研究提出与审核评建有关且需提交学校审核评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与重大事项;
3.研究审核评建指标体系及其内涵,制定学校审核评建工作方案,分解评建任务,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安排;
4.布置、检查与协助指导各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的评建工作,组织开展校内专项检查、组织落实学校审核评建自查工作;
5.及时汇总和发布评建进展情况,梳理与审核各责任单位提交的评建材料,研究和协调解决评建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6.跟踪了解与研究省内外审核评建最新动向,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及有关院校的联系、沟通工作;
7.负责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自评报告的起草工作和《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院校简况表》《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等的汇总工作,负责各种评估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等工作;
8.做好相关审核评建政策信息的解读和发布工作。
评建工作办公室下设状态数据与材料组和自评报告起草组。
1.状态数据与材料组(牵头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组长:曲小改
成员单位: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专业学院
主要职责:
(1)负责各项审核评建支撑材料的统一收集、整理及分类管理等工作;
(2)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填报工作。
2.自评报告起草组(牵头部门:学校办公室)
组长:秦 楠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学院
主要职责:
(1)负责收集各专项工作组的自评综述报告,进行整理、归纳、凝练等文字工作;
(2)完成学校自评报告的撰写工作。
(二)评建专项工作组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同时成立七个专项工作组,分别是“办学指导思想”“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人才培养”工作组。
(三)评建工作宣传组
组长:王秋红
成员单位:宣传部、学校办公室、教务科研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监察审计处、相关专业学院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审核评建工作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等工作;
2.了解上级和兄弟院校审核评建工作精神、工作动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提出建议;
3.宣传学校各部门和广大师生在审核评建过程中的突出事迹和先进模范人物。
(四)评建工作督查组
组长:魏秀丽
成员单位:监察审计处、党委办公室、组织统战部、宣传部、校工会
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督促评建工作进程和工作完成质量,及时通报评建任务完成情况,确保评建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
(2)对各评建专项工作组、各部门(专业学院、住宿书院)的任务落实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3)对工作中违反纪律、担当不够、推诿卸责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经研究进行追责问责。
五、工作进程和任务安排
根据教育厅的总体部署,我校的审核评建时间定于2021年4月进行。为此,学校将审核评建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校动员阶段(2020年10月21日—10月31日)
工作目标:通过宣传、动员和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在全校启动评建工作,提高认识,使全校师生充分认识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作任务:
1.认真组织各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等文件精神;
2.召开评建工作动员会,广泛动员、全面部署评建工作;
3.调研及制定评建总体工作方案,成立学校评建工作领导机构及相关工作组,分解任务,明确项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4.编辑评建工作学习手册,培训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阶段:部门、专业学院自查建设阶段(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工作目标:依据审核指标体系,按统一规范和要求,全面检查本科教学工作。加强薄弱环节建设,使教学基本条件、教学管理规范程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等达到审核要求。
工作任务:
1.各单位的负责人需认真研读《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和《郑州西亚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工作任务分工情况》、《郑州西亚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评审工作任务分工情况》的评审指标及任务分工情况,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审核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间,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2.相关责任人认真填写《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学校简况表》、《申请列为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和《申请列为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汇总表》。同时,将相应的支撑材料整理好,待查。
3.2020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及各单位需参考《郑州西亚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支撑材料参考目录》、《郑州西亚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评审支撑材料参考目录》,将所有备查材料进行整理、补充,并将自评报告、相关材料(除考试试卷、毕业论文、实验报告外的所有材料)和明细报至评建工作办公室。
第三阶段:校内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29日)
工作目标:通过组织校内专家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作任务:
1.学校自评专家组深入各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就支撑材料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及与评审指标体系的符合度等情况进行认真地检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2.依据自评专家组成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各部门、各单位对相应的材料进行整改。
3.在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学及各项管理材料,形成规范的教学档案和支撑材料。
4.自评专家组逐项检查各单位整改方案落实情况。
5.形成学校的《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的报告》。
6.向河南省教育厅提交申请,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并报送相应材料。
第四阶段:预评估阶段(2021年1月30日—2021年3月31日)
工作目标:邀请校外专家组进校开展预评估,进一步完善评估材料,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
工作任务:
1.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检查评建工作的完成情况;
2.邀请校外专家进行预评估,根据评估要求,做好现场考察有关具体工作的安排。
第五阶段:接受教育厅专家组进校考察阶段(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
工作目标:做好审核专家组进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校的审核工作顺利通过。
工作任务:
1.查缺补漏,针对性整改;
2.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检查评建工作;
3.制定迎接专家组实地考察的工作方案;
4.拟定审核专家组实地审查的日程安排;
5.举行实地考察前管理组织能力的模拟检测(随堂听课、座谈会等);
6.做好专家组进校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协助专家开展工作;
7.对照审核评估报告及专家现场考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理分析, 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
以上工作进度将根据省教育厅对我校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学校实际逐步完善方案。迎接专家组进校考察工作的具体方案另行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核评建工作,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审核评建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按照立德树人的要求,拓宽工作思路,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审核评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评建工作小组,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在学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工作组、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各负其责,团结协作,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沟通与交流,定期总结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评建工作办公室汇报。将任务下达、材料建设、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评建工作任务。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加强审核评建材料的日常积累和整理工作,对照审核指标体系和任务分解表,注意纸质材料、电子影像数字材料等的收集积累,整理汇总教学管理文件、原始教学档案材料等各类资料及统计数据,为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学校的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