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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5   点击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 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教办科技〔2025〕266 号)文件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 校内申报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限额:各教学单位限报 1 项。
    2.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2 人。项目负 责人(含第二负责人)若有尚未结项的“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 划项目,不再参与项目申报。
    3.项目实施。项目应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实施计划。立项 项目将纳入领航计划项目库,2026年4月底前进行中期自查评估, 省教育厅将根据建设成效对部分项目给予奖补资金(优先支持重 点选题)。项目建设期间,要严格落实《“人工智能+教育”领 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 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申报要求
    1.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科研院所、人工智能优势企 业等联合申报。
    2.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培育助学、助 教、助管、助研等特色应用场景,原则上选题应符合《河南省“人 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附件 1),确有重大创新实 践应用价值的也可超范围申报。
    3.申报项目应选用在网信部门正式备案、安全可控的模型 (含开源模型)作为技术基座,取得阶段性成果,涉及的人工智 能应用应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 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及相关后续规定和强制标准。优先支持 建设应用机制完善、能力图谱完备、语料内容自主可控、应用场 景可复制性强的项目。
    4.申报项目应提供已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进行试用、推广等 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佐证材料的发生日期须在 2025 年 10 月 12 日前。
  二、申报流程
 (一)各教学单位需做好项目宣传与组织工作,积极鼓励符 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前将申报书(附件 2)、支撑材料(附件 3)、汇总 表(附件 4)电子版发送王若凡 OA;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 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逾期视为 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王若凡
   联系电话:62481705
   附件:1.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
         2.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
         3.支撑材料格式
         4.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汇总表
         5.《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 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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