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
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教办科技〔2025〕266 号)文件要求,我校拟组织开展
校内申报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限额:各教学单位限报 1 项。
2.项目负责人: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2 人。项目负
责人(含第二负责人)若有尚未结项的“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
划项目,不再参与项目申报。
3.项目实施。项目应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变更实施计划。立项
项目将纳入领航计划项目库,2026年4月底前进行中期自查评估,
省教育厅将根据建设成效对部分项目给予奖补资金(优先支持重
点选题)。项目建设期间,要严格落实《“人工智能+教育”领
航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
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申报要求
1.鼓励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科研院所、人工智能优势企
业等联合申报。
2.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培育助学、助
教、助管、助研等特色应用场景,原则上选题应符合《河南省“人
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附件 1),确有重大创新实
践应用价值的也可超范围申报。
3.申报项目应选用在网信部门正式备案、安全可控的模型
(含开源模型)作为技术基座,取得阶段性成果,涉及的人工智
能应用应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
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及相关后续规定和强制标准。优先支持
建设应用机制完善、能力图谱完备、语料内容自主可控、应用场
景可复制性强的项目。
4.申报项目应提供已在本单位或其他单位进行试用、推广等
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佐证材料的发生日期须在 2025 年 10 月 12
日前。
二、申报流程
(一)各教学单位需做好项目宣传与组织工作,积极鼓励符
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二)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前将申报书(附件 2)、支撑材料(附件 3)、汇总
表(附件 4)电子版发送王若凡 OA;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
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逾期视为
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王若凡
联系电话:62481705
附件:1.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指南
2.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书
3.支撑材料格式
4.河南省“人工智能+教育”领航计划项目汇总表
5.《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
教育”领航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