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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民办高校特色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11月14日截止】

2024年11月26日 09:21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特别是引导民办高校突出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5年民办高校特色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公益属性,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2.坚持规范办学、依法办学,办学条件、法人治理、教育教学、财务管理、招生管理、安全稳定、师德师风、师生权益保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3.教育教学体系健全,办学定位明晰,办学特色明显,社会声誉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当地或一定区域内具有影响、示范和带动作用。

4.申报学校至少独立完成一届毕业生培养任务,且上年度检查结果为“合格”等次。

二、申报类别和内容

申报类别包括专业特色类和其他特色类。

1.专业特色类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产业发展匹配度高的应用型专业。

2.其他特色类包括党建思政、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文化建设、科研创新、实验实训、产学研用融合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或紧密对接产业发展的应用型专业项目或科研创新平台项目;

2)聚焦加强民办高校党建思政类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3)聚焦硕士点培育建设开展的特色平台项目(限硕士学位授权重点立项建设单位、重点立项培育单位申报);

4)聚焦适应国家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民办高校转型发展或特色产业发展的平台项目;

5)聚焦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而形成的高校法治宣传教育项目或建设的特色平台项目;

6)聚焦高层次教育教学团队和科学研究团队建设平台项目;

7)聚焦“双高校”建设中形成的职业教育特色项目或建设的特色平台项目;

8)聚焦民办高校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推动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研究平台项目;

9)聚焦本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理念,坚守办学初心,传承与创新学校文化而形成的文化建设类特色平台项目;

10)其他立足于本校实际、彰显办学特色,在规范发展、内涵建设等方面形成的具有引领、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或特色平台。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项目方式进行。

2.申报项目需围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年度重点工作,在规范办学基础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本校特色,在同层次、同类别或同领域范围内形成一定的影响。

3.申报项目应是精心策划和培育,密切联系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结合学校特点和办学实际,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具有学习借鉴和示范推广价值。

4.除上述条件之外,专业特色类项目申报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报专业管理规范,落实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组织工作规范有序。

2)申报专业具有一支较高水平教师队伍,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具有高级职称且至申报之日已在本校本专业连续从教时间3年以上(含3年)。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较强,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科研、学术类成果。

3)申报专业办学条件较好,具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和丰富的专业图书资料,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较好地满足实践教学要求,本科专业办学条件应完全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专业建设有相关学科支撑;高职专科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职业本科专业应满足《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

4)申报专业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快新兴专业、未来专业培育,并拥有市(厅)级及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教育教学改革类成果。

5)申报专业培养质量较高,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人才培养质量高,获得过一批市(厅)级及以上专业竞赛奖励。专业招生数量相对稳定、生源质量逐年提高、就业情况向好,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能在本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价结果为D的专业不得申报。

6)申报专业发展前景好,专业建设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能够保证专业建设持续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7)申报专业围绕7大重点产业集群和28个重点产业链建设要求,能较好地凸显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建设水平,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主动融入我省区域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能对应有关主导产业,较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校地校企融合发展好。

四、申报数量

限额3项。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汇总表;

2.项目申报书;

3.申报项目的相关支撑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已经获得过省教育厅或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2.专业特色类建设周期本科专业4年,专科专业3年。其他类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适时进行验收。已经获得2024年专业建设资助的项目,需要同时报送该专业展示交流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应支撑材料。

3.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和与事实不符,取消申报资格。

4.强化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要求适时开展绩效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遴选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1.请有意申报的专业负责11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word及盖章的PDF版本)通过OA发送至科研处武老师处,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白堡C504)

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学校+特色发展项目申报。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609964



                                  科研处

                                     202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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