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教育厅通报,近期存在人员冒充教育厅领导,向各学校推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安全教育、消防教育等所谓“国民教育宣传”相关活动的情况。为维护校园秩序与师生权益,结合《郑州西亚斯学院学术报告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推介虚假活动
全院所有人员不得介绍、推荐任何以“国民教育宣传”(含心理健康、校园安全、消防教育等)为名的进校园推介活动、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
二、明确学术活动组织主体
按人才培养方案及双院协同育人分工,专业学院主要负责组织学术讲座类活动。确有举办需求的,须先向学院科研办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再严格按照《郑州西亚斯学院学术报告管理办法》(见附件)规定的校级、院级学术报告审批流程(含科研处学术性审查、党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审查等)办理审批。
创业就业、人文素养、校园招聘等类活动,由书院及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专业学院不得擅自承办。
三、强化活动管理纪律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使用学校教室,严禁未经审批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或推介活动,确保校园教学与学术秩序规范有序。
请全院师生严格遵照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学术与育人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