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我校2025年职称文件精神和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职务初级系列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成立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推荐小组,负责推荐学院参评人员。

(一)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王龙天

副组长:桂苹苹、余粮

成员:教务办负责人、综合办负责人、科研办负责人

联络员:李作栋

职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制定并审核评审方案、任职标准与工作纪律,指导并监督评审小组的业务流程,对评审结果进行最终审定,协调解决评审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规范与有序开展。

(二)职称评审推荐小组

组长:王龙天

副组长:桂苹苹

成员:(按姓氏排序)常冬雨、郭征亚、李国英、任彦燕、田永杰、魏培梅、张彦斌。

联络员:李作栋

职称评审推进小组负责依据相关政策与标准,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与材料,组织必要的评议与答辩,并最终以投票方式形成公正、客观的评审意见,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性与权威性。根据评审条件,对学校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凡赞成票达到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为评审通过。评审完成后将评审结果报校职称主管部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严格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考核推荐办法。突出创新能力,坚决克服“五唯”倾向。强化创新实践能力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突出专业性、成长性、创新性、社会影响力等指标。

(三)坚持公平公正、独立评审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加强过程监督,保证客观、公平、公正。基层推荐领导小组依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评审职责,对其评审结果负责。职称推荐及评审过程中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

三、评审程序

环节

日期

责任主体

关键事项

①个人申报

9月29日—10月9日

申报人

系统填报并生成《评审表》

②学院汇总

10月10日

综合办

统一报送校人力资源处获取系统账号

③提交纸质材料

10月10日—12日

申报人

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袋

④资格及材料初审

10月13日—14日

领导小组

现场查验原件,退回不合格材料

⑤评议推荐

10月15日

推荐小组

投票表决(赞成票≥ 与会评委2/3为通过)

⑥结果公示与上报

10月15日—17日

综合办

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人力资源处

四、申报条件(须同时满足)

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1.使用河南省职称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同时填写并提交《河南省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原件(手工填写完后统一由人力资源处确认考核等级及盖章,考核年度如2024年对应为2024-2025学年);

8.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五、工作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繁重的工作,学院领导亲自参与,向广大教职工认真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考核、推荐、评审工作中,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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