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我校2025年职称文件精神和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我院专业技术职务初级系列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要求,成立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推荐小组,负责推荐学院参评人员。
(一)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王龙天
副组长:桂苹苹、余粮
成员:教务办负责人、综合办负责人、科研办负责人
联络员:李作栋
职称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制定并审核评审方案、任职标准与工作纪律,指导并监督评审小组的业务流程,对评审结果进行最终审定,协调解决评审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规范与有序开展。
(二)职称评审推荐小组
组长:王龙天
副组长:桂苹苹
成员:(按姓氏排序)常冬雨、郭征亚、李国英、任彦燕、田永杰、魏培梅、张彦斌。
联络员:李作栋
职称评审推进小组负责依据相关政策与标准,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与材料,组织必要的评议与答辩,并最终以投票方式形成公正、客观的评审意见,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性与权威性。根据评审条件,对学校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凡赞成票达到与会评委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为评审通过。评审完成后将评审结果报校职称主管部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严格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考核推荐办法。突出创新能力,坚决克服“五唯”倾向。强化创新实践能力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突出专业性、成长性、创新性、社会影响力等指标。
(三)坚持公平公正、独立评审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加强过程监督,保证客观、公平、公正。基层推荐领导小组依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评审职责,对其评审结果负责。职称推荐及评审过程中充分体现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的激励导向,突出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以及学术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决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贡献。
三、评审程序
环节 |
日期 |
责任主体 |
关键事项 |
①个人申报 |
9月29日—10月9日 |
申报人 |
系统填报并生成《评审表》 |
②学院汇总 |
10月10日 |
综合办 |
统一报送校人力资源处获取系统账号 |
③提交纸质材料 |
10月10日—12日 |
申报人 |
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袋 |
④资格及材料初审 |
10月13日—14日 |
领导小组 |
现场查验原件,退回不合格材料 |
⑤评议推荐 |
10月15日 |
推荐小组 |
投票表决(赞成票≥ 与会评委2/3为通过) |
⑥结果公示与上报 |
10月15日—17日 |
综合办 |
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人力资源处 |
四、申报条件(须同时满足)
申报初级职称人员所需材料如下所示:
1.使用河南省职称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同时填写并提交《河南省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年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原件(手工填写完后统一由人力资源处确认考核等级及盖章,考核年度如2024年对应为2024-2025学年);
8.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五、工作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繁重的工作,学院领导亲自参与,向广大教职工认真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考核、推荐、评审工作中,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