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宿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范围、额度和使用范围
贷款范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原则上需经过2024-2025学年经济认定(2025级新生除外)。
贷款额度:每人每年贷款额度大于1000元、不超过20000元,且均需为100的整倍数。
使用范围: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部门为申报学生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受理部门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一年度,两者不可同时申请。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诚信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原则上2024-2025学年不及格科目不超过两门;
(四)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五)身份证姓名与学籍姓名必须一致;
(六)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办时间和程序
(一)组织与宣传
各住宿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全体育人导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各社区成立由育人导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社区学生资助评议工作小组。各住宿书院要通过不少于四种形式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二)学生申请
首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提出贷款申请。非首次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申请并提出贷款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建议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老生)于8月5日前完成网上贷款申请或续贷申请(2025级新生入学后申办),贷款金额由学住费和生活费两部分组成,请申请同学准确填写学住费,学住费与生活费之和为本年度贷款总金额(须为100的整数倍)。
新学期开学后将系统导出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交至各住宿书院,首次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需提交《高校助学贷款附件》(附件2)。
(三)贷款额度填报
9月5日前,各住宿书院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贷前管理】-【贷款规模】模块填报2025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原则上要求预测贷款人数、额度与实际申请获得的贷款人数和额度误差不超过5%。
(四)初审及数据导入
9月30日前,各住宿书院登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选择【贷前管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左下角)(详见附件3),逐个审核申请学生基本信息、贷款信息等,重点审核申请学生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是否为在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和贷款额度等要素。其中,续贷学生须提前审核学生的续贷申请。
审核完毕,各住宿书院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2天,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同时各住宿书院需要把公告的具体网址或报栏粘贴处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院名称+具体网址或报栏粘贴处)。
公示完毕,各住宿书院将审核通过的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和公示照片加盖院系行政公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合同签订
11月2日-12日,各住宿书院领取助学贷款合同(一式四份)及其他贷款凭证,组织贷款学生签订。各住宿书院应通过招募大学生志愿者等方式逐份对借款合同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保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数据与原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核对每套借款合同和申请表等材料是否齐全,与汇总表上的总数量是否一致;(2)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且无空格、非法字符等,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3)核对借款合同上借款学生本人是否签字、填日期,申请表上的借款人是否签字确认。
四、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一)《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直接导出并打印)。
(二)《郑州西亚斯学院高校助学贷款附件》(正反打印,仅首贷学生提交)。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说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时间为7月-9月,申报具体要求以申报学生所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贷款申报审批完成后,开学后需及时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交至育人导师处,由住宿书院统一录入贷款回执信息,住宿书院要认真核对电子回执上的学生和高校信息,审核学生贷款资格,避免非全日制学生办理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办理助学贷款。若借款学生的学号、院系和专业有误,住宿书院可以在录入回执的过程中直接修改。
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住宿书院统一收集,并填写《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附件4)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贷款回执信息。
回执录入工作需在10月10日前完成。
六、注意事项
(一)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其一办理。
(二)首次贷款学生指第一次在我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如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若转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属于首次贷款。
(三)8月5日前完成网上贷款申请的学生(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交纳新学期学费时,只需交纳余额(余额=学住费-贷款金额),余额存入个人中国银行联名卡等待学校财务处统一划扣或通过校园支付平台缴纳。
(四)各住宿书院公示信息务必在贷款数据审核前报送完成,否则不予审核。如果没有按要求公示,学校将在数据审核环节取消学生的贷款资格。
(五)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期限及利率
1.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建议申请年限为15年。
毕业后,如经济条件允许,可随时申请提前还款。
2. 助学贷款利率: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5年期LPR 减70 个基点,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补,毕业当年7月1日起,助学贷款利息由学生本人承担,每年12月20日前须结清当年利息,贷款到期当年,9月20日前须结清所有本息。
(六)有助学贷款续贷需求的学生,每年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七)已全额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学生,学校将在助学贷款划拨至学校账户60个工作日内,将多余费用返还至学生中国银行卡中。
联 系 人:李诗恒
联系电话:0371-62488036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贷款申请操作流程
2.郑州西亚斯学院高校助学贷款附件
3.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4.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汇总表
学务处(党委学工部)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