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院(部)、住宿书院: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增强学生学业竞争意识,推动学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郑州西亚斯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4〕8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在校奖学金及贝蒂(入学)奖学金年度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以主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级领导任组长,教务部、学务处(党委学工部)、监察审计处和财务资产处负责人任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奖学金评审工作。
各专业学院(部)应成立由单位领导任组长,教师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奖学金评定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等级分类及奖金额度
1.在校奖学金的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奖励金额分别为特等奖:3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2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1200元人民币
三等奖:800元人民币
2.2023、2024级,贝蒂(入学)奖学金分年度申请发放,奖学金分三年发放,按首年2000元,第二年2000元,第三年2666元的标准。
三、参评对象
1.在校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在校统招学生。
2.贝蒂(入学)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23、2024级贝蒂(入学)奖学金获得者。
四、评定条件
(一)在校奖学金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到学校二级单位以上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汲取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团体活动,2024-2025学年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5.上一学年各门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学分重修的,该科目的最终参评成绩以覆盖后成绩为准,上学年所修课程总学分需不少于30学分。
6.各奖励等级学业要求:
(1)特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90分(含)以上[包括考试课、考查课、选修课(不含通识选修课),辅修专业课程不参加主修专业奖学金评审,以下相同],且学年平均成绩在95分(含)以上者,按等级评分的课程需满足A等级。
(2)一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90分(含)以上者,按等级评分的课程需满足A等级。
(3)二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85分(含)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90分(含)以上者,按等级评分的课程需满足B等级。
(4)三等奖:各门课程学年成绩均在80分(含)以上,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含)以上者,按等级评分的课程需满足B等级。
7.申报在校奖学金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上六项要求。
(二)贝蒂(入学)奖学金年度评审评定条件
除满足在校奖学金评定条件1.2项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达到所在专业前30%名,并且无不及格科目。
2.上一学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奖励或荣誉。
3.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校级及校级以上科研项目。
五、评选程序
(一)在校奖学金
1.10月10日-10月11日,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本次奖学金评审要求,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各专业学院(部)经办人需填写在校奖学金经办人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于10月11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10月13日-10月17日,符合在校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通过智慧校园一网通办平台或“i西亚斯”APP上填报在校奖学金审批表,并上传电子申报材料(主要包含2024-2025学年成绩单、平均成绩、无违纪证明、体测成绩等)。
3.10月20日-30日,各专业学院(部)通过“i西亚斯”APP对申报在校奖学金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10月30日下班前,各专业学院(部)须将《2024-2025学年在校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2)电子档和纸质档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名单按照奖学金等级和年级排序,纸质档需加盖单位公章。
4.10月31日-11月15日,学校对各单位申报学生资料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
(二)贝蒂(入学)奖学金
1. 10月10日-10月17日,2023、2024级符合贝蒂(入学)奖学金年度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贝蒂(入学)奖学金年度评审申请表》(附件3),向专业学院(部)提交纸质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10月20日-24日,各专业学院(部)对贝蒂(入学)奖学金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10月30日下班前,各专业学院(部)将《贝蒂(入学)奖学金年度评审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申报说明
1.参加缓考的学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缓考科目成绩的,不再参加本次在校奖学金评审。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求站在提高办学质量、吸纳优秀资源、建设优良学风的高度,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3.申报学生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对隐瞒事实、骗取奖学金的学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受奖资格,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诗恒 0371-62488036
陈飞亚 司亚晨 0371-62605024
办公地址: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行政楼三楼教务部
附件:1.学校奖学金经办人信息统计表
2.2024-2025学年在校奖学金推荐名单
3.贝蒂(入学)奖学金年度评审申请表
学务处(党委学工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