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
(二)负责起草学校党政综合性的规划、计划、报告、总结、决议、领导讲话等文稿。做好调查研究和信息分类整理汇总,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负责学校信息上报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校性规章制度的拟定、修订、报批、下发等工作,通过“废、改、立”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负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类公文处理工作,包括上级来文、学校党政各部门以党委和学校名义印发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保管、上缴、归档等工作。
(五)负责党委会、校领导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校领导周工作研判会的组织工作,做好记录的整理、归档和会议纪要的编发工作;组织落实上级领导部门通知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组织安排党政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
(六)负责对校内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党委和行政重大决策的执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领导部门各项指示、决定。督促检查党政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受校领导委托,协调校内各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筹划、组织与协调。
(八)负责安排校领导接待日活动,做好校长信箱来信,学生诉求督办,以及师生来访的接待、转达、催办工作。
(九)负责学校党政印章的使用与管理,校内党政部门和有关机构印章刻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负责各类介绍信、证明、信函的印制、发放和回收等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类档案,对学校内部各单位、部门档案立卷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安排与上级部门、校外单位的联络接待服务工作。做好学校领导的报刊征订、出差服务等具体事务办理和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公务车辆和通勤车管理、总值班安排、报刊信件收发等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依法治校工作规划及综合协调工作,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进程。
(十四)协助做好学校章程、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工作。协助审核学校重大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规范性,协助做好经济风险防范与管理工作。
(十五)围绕学校办学治校等重大决策事项,提出合法性意见和建议。为校内各单位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与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协调学校层面的涉诉案件及相关法律纠纷。
(十六)负责统筹谋划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党委主体责任的年度清单更新、任务分解、及时报告、督查落实、责任追究等工作。
(十七)负责学校机要文件的收发、保密管理工作,做好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
(十八)负责信访来访工作。做好信访接待和信访件办理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九)负责维护稳定工作。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协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及重大问题的上报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定期向上级报告维稳工作情况。
(二十)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做好年报、季报数据的汇集、整理、审核和填报工作。负责学校民非证的年检。
(二十一)根据学校安排,做好校友会、基金会的建设发展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二)承担上级对应职能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