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科技创新水平,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培育高水平科研成果,现开展我院新一轮校级科学研究机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参照《郑州西亚斯学院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校教〔2022〕26号)规定。
二、申报对象
1.已通过上一轮验收且拟继续建设的校级科学研究机构。此类申报对象不再组织评审,可继续立项建设。申报材料应重点梳理团队成员及规划未来建设目标。
2.有申报意愿,拟首次建设的校级科学研究机构。此类申报对象由科研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申报材料应重点凝练研究基础及规划未来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