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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西亚斯学院博士考核办法
日期:2019-09-10 部门: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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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西亚斯学院博士考核办法


为做好博士的考核及管理,促进博士更好地履行职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行政人员中的博士按岗位职责另行考核。

二、考核期

对博士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每三年为一个任期。年度考核一般在博士任职满一年进行,任期考核在博士任职满三年进行。

三、博士职责

(一)基本职责
1、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教学、科研及其它实践性教学活动;
2、根据工作需要协助院(系)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因材施教,确保教学质量,具有良好教学效果;

(二)教学年度考核职责




(1)系统担任本专业一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授工作,年教学工作任务不少于256课时;
(2)举办2次以上专题学术讲座,校、院各1次以上;
(3)综合评教成绩平均在90分以上;
2、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国内核心学术期刊限北图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3)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1篇(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
3、项目、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参与1项新的厅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须立项;参与须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2)参与1项新的省、部级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为主要完成人(须立项);

(3)1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4)参编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
(三)任期考核职责
任期工作量原则上是年度任务量的3倍,但论文至少有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国内核心学术期刊限北图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论文限第一作者)或2篇论文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项目须结项,任期内至少主持1项厅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如果任期内只出版1部学术著作,个人须撰写15万字。任期考核重点考核综合任务量的完成情况,如果被考核人在任期期间主持完成1项国家级或多项省部级项目,或论文、著作等方面成果突出,其他方面任务可酌减,任期考核视情况给出合格意见。
美术、体育任期考核补充条件:
1、美术

(1)在省级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展览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有关部门举办的业内公认的权威性展览中获优秀奖以上,可视为履行项目职责;

(2)2件以上作品参加省以上有关部门举办的展览,其中至少1件作品为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举办的届展或中国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各专业艺委会展览,可视为履行论文职责;
2、体育

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报告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等科学报告会上2篇(限第一作者)以上论文获省一等奖,并辑录成册,可视为论文职责。

四、考核与管理

1、根据博士职责,学校对博士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工资正常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工资按80%发放。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如果博士在任期考核达到了要求,学校恢复其博士待遇,并补回因年度考核不合格所暂扣的20%的工资;任期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学校予以低聘或解除聘用合同。

      该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