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接收由高等院校或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单位转递过来,属流动人员范畴,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郑州市市区(不含所辖各县(市)、上街区)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一、办理档案调函需要提交的材料
按户籍地接收的,需出示身份证和户口本。身份证住址为郑州市市区的,可以不提供户口本。
按工作单位地接收的,需出示身份证,提供与郑州市市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查询单等有效证明。
二、受理方式:现场受理和网上受理
现场受理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169号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006室。
可通过郑好办APP网上申请档案调函。
三、档案接收地址同现场受理地址
接收人: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371-67186877
四、档案的转递
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要求,由毕业院校或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单位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达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转递至郑州市。